祖母原则应用与超越
时间:2008-03-06 转载:东东成长记 来源:祖母原则应用与超越网
关键字:祖母 原则 应用 超越
近段时间来,一本由美国的Lynn Clark,Ph博士所写,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书——《救助父母》,在许多家长手中流行着,书中的“祖母原则”被家长们谈得最多,用得最多。他们都说,应用“祖母原则”后,他们的孩子开始吃蔬菜、开始对人有礼貌、开始做一点家务劳动了……。他们都说,“祖母原则”真的很管用!
那么什么是“祖母原则”? “祖母原则”真的那么神吗?应用“祖母原则”对孩子进行教育有没有它的缺陷?带着这些问题,我也到书店买回一本《救助父母》细细品读。
书中写道“应用祖母原则帮助孩子去做他们不乐意做的事情。祖母原则认为:‘在你做完家务之后,你才可以去玩。’如果有一件愉快的事等着我们,我们会很快完成另一件不喜欢做的工作。”
书中还介绍了一些应用祖母原则的例子,现罗列如下:
首先完成 然后可以
1.数学作业 1.看电视
2.洗碗 2.出去玩球
3.整理房间 3.玩游戏机
4.睡午觉 4.去游泳
5.吃蔬菜 5.吃冰淇淋
6.弹20分钟的钢琴 6.找朋友玩
作者还认为“不可颠倒祖母原则如‘假如你能保证晚上做数学作业,那么你现在就可以看电视。’如果你女儿不喜欢数学,总是拖拉,而你又允许女儿先看电视,那么她就没有动力去完成数学作业了。她将会继续逃避数学,同时也会因为没有完成数学作业而内疚、不安。答应做某事和内疚并不能帮助孩子完成不喜欢做的事情。完成工作后的奖励才是一个有效的动力。”所以他又说:“如果颠倒了祖母原则,那么要求孩子去完成某件不喜欢的工作是很困难的。”
我认为,Lynn Clark,Ph.D.博士所介绍的祖母原则,是很有点道理的,它对促成孩子去做某一件他不愿意做的事确实很有效果——只要你肯增强“然后可以……”部分对孩子的吸引力,你要孩子去做什么事情似乎都可以!
但它的作用也就仅此而已——只能促成孩子去做某一件他不愿意做的事,是一时之举——因为从心理角度来看,祖母原则只不过是一种外部强化而已,而外部强化只能使人产生一时行动的冲动和热情,而不能使人形成行动的持久力。而我们的教育在许多方面的最终目标是促使孩子形成相应的行为习惯和情感,比如良好的劳动习惯、学习习惯、饮食习惯、睡眠习惯以及热爱劳动、热爱学习的情感等。而在这方面,祖母原则就有点显得无能为力了,因为应用祖母原则只能使孩子在有“然后可以……”的条件下去做他不愿意做的事,也就是说孩子这时候做他不愿意做的事,也只是为了“然后可以……”,在没有“然后可以……”的条件下,孩子是不会去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的;所以说祖母原则很难使孩子形成相应的行为习惯,更不能使孩子对相应的工作形成真正的相应的情感,所以我认为,祖母原则只能作为一种教育的权宜之计,而并非教育之上策,祖母原则用多了,它的负作用也将越来越明显,比如,孩子做某一件事情只为了“然后可以……”的强化,有时为了“然后可以……”还和父母“讨价还价”,而对工作和学习或者其它必须做的事情缺乏内在的动机——对工作和学习没有责任感、没有内在兴趣和内在动力。这种教育的结果是很可怕的。
所以我们不能把祖母原则当作是一种万能的教育方法来加以滥用,我们在适当使用祖母原则这一教育方式的同时,还要注意对孩子进行责任感的教育并积极培养他们对做某事的内在兴趣,进而激起他们做某事的内在动机,使孩子从做该做的事情(如工作、学习)的过程中获得真正的乐趣和满足,并且使他们形成对该事的责任感。这才是我们教育所追求的真正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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