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的禁忌证
时间:2007-06-18 转载:东东成长记 来源:预防接种的禁忌证网
关键字:预防 接种 禁忌
各种生物制品接种的禁忌证,可分为两种:
1.一般禁忌证 对各种制品均禁忌接种,如急性传染病、活动性结核、活动性风湿症、较重的心脏病、高血压、肝脏疾病、肾炎,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史者,孕妇、哺乳期妇女等。有的虽未列为一般禁忌证,如月经期的妇女、已控制的糖尿病患者、急性传染病恢复期患者等,可根据制品的性质和一般使用情况和患者健康情况,慎重考虑是否要给予接种。有的禁忌证没有体征上的表现,如有过敏史者,一般体检也很难发现。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仔细询问病史和过去的健康情况,接种对象也应主动把有、无过敏史等向医务人员反映。
2.特殊禁忌证 如有免疫缺陷病、白血病、恶性肿瘤或使用降低免疫反应药物者不要用活疫苗免疫;有过敏史的人,使用动物血清制品,容易发生过敏性休克及血清病;有癫痫、抽搐史者接种百日咳菌苗,容易引起抽搐;有高血压、代偿不全的心脏病者接种霍乱菌苗,容易发生休克、脑溢血、心力衰竭等。正确掌握禁忌证,对防止严重反应或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说来,对特殊禁忌证应从严掌握,不能放松。
(上海医科大学 王曾遂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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