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超越——对我国幼儿家庭传统德育的思考
时间:2008-03-06 转载:东东成长记 来源:继承与超越——对我国幼儿家庭传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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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源远流长、光辉灿烂,为人类文明做出了不朽的贡献。自古以来,我国人民就十分重视在家庭中对子女进行传统的伦理道德教育。继承中华民族的家庭伦理教育的优良传统,将它赋予时代的意义,在全社会发扬光大,尤其是让我国独生子女的家长们能普遍地认识和汲取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的精华,将对我国未来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中华民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传统内容
家庭教育首先是教育自己的子女如何做人,也就是如何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成为社会中的一员,成为有道德、有思想的人。儒家提出要“早谕教”,就是说对儿童的伦理道德教育要越早越好,最好是从婴幼儿时期就开始,例如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指出:“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为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答。”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也就是说小时候养成的行为习惯就像是天生的一样自然,不易改变。这应该是道德教育的最终目标。孔子早在两千年前就已看到了儿童早期是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关键期,后世儒者更是将进行早期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传统代代相传,发扬光大,甚至将家庭伦理教育提前到了胎儿期,发展了胎教的理论,自汉代以来,家庭伦理教育已经受到普遍的重视,相继出现许多“家训”、“家范”、“家仪”、“家规”、“治家格言”等家教书籍,寓教于“孝”、“亲亲”之中,有效地起到了道德教化的作用。
中国古代家庭是由宗与族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家教的内容首先强调祭祀祖先的重要性。《礼记?祭统》中说:“祭者,教之本也。”也就是说,家庭教化的根本在于不忘先祖养育之恩,从而戒慎自己的言行,因此,儒家将孝德作为家庭教化的出发点。《孝经》中讲:“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以由生也。”由此而强调家庭成员要“孝悌诚敬”“谦虚礼让”以营造“六亲和睦”的家庭氛围,具体说来,我国古代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自幼立志向善。古人认为,幼时志气超凡,则成年后必成大器。南宋吕祖谦在《少仪外传》中说:“幼学之士,先要分别人品之高下,何者是圣贤所为之事,何者是下愚所为之事。向善背恶,去彼取此,此幼学所当先也。”
2、行善积德。要培养“向善背恶”的良好品德并不容易,必须从小时候开始,从小事积累起来。东汉学者王充指出“子初生意于善,终以为善;初生意于恶,终以为恶”。所以父母必须自幼“教告率勉使之为善”。
3、尊老爱幼。早在两千年前,孔子就提出了做人首先要“孝悌诚信”的思想,《论语?学而》中记载着他所说的话:“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孟子也提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进一步提出了尊老爱幼的思想,朱熹说得更为具体:“盖古人之教,自其孩幼而教之以孝悌诚敬之实,及其少长而博之以诗书礼乐之文,皆所以使之即一事一物之间,各有以知其义理所在,而致涵养践履之功也。”这就把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结合起来了。
4、六亲和睦,谦虚礼让。六亲和睦,对家庭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所谓六亲,历史上有许多种说法,有的指父子、兄弟、夫妇,有的指父母、兄弟、妻子,无论何种说法,其基本的思想都是指家庭亲属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古人历来提倡“以和为贵”,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以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谦让为前提。王夫之说:“和睦之道,勿以言语之失、礼节之失,心生芥蒂。”
5、自立自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鼓舞着历代中华儿女为国家、民族作出贡献。曾国藩曾在自己的家书中对家人讲道:“从古帝王名有自立自强之道,故能独立不惧,确乎不拔。”
6、勤俭持家。古人深深懂得只有勤俭,方能兴家, 懒惰与奢侈浪费是败家破国的祸首。《左传?宣公十二年》里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勤与俭,治生之道也”。
二、当前的独生子女教育要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的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精华,进行具有时代特色的家庭道德教育
1、注意家长的言传身教,促进儿童的良好习惯的养成。
古人认为,儿童良好品德的形成单靠说教是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的。孔子说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陆世仪在《思辩录》中说:“教子须是一身率先。”这都指出了父母要为儿童做出正面的榜样,将言教与身教统一。为世人熟知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就说明很早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已注意到家庭和社会环境对儿童品德的形成能产生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古人提出了要给予儿童正面的影响,并且来自各方面的要求必须一致。这就是“教以正,守以常”的教育原则,这与我们今天的教育学中所提出的“坚持正面教育”、“保持教育一致性”的教育原则是一致的。古人认为儿童的道德教化必须贯穿到家庭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中去,所谓“每事端正,其心自正”。由于幼儿认识水平低,但行为习惯易于成,所以常人应注意在日常生活常规方面训练儿童行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等幼儿稍大些再讲有关道理以达到知行结合。因此,要求儿童从小要举止端庄,在长辈接触的各种场合和每个环节中都要尊重长辈、谦恭体贴,不可恣情妄行,还要求儿童自幼勤劳,爱整洁,自己洒扫居处等等。为此,古人制定了许多的“幼仪”“童子仪”用以规范年幼儿童的言行举止。
2、“情”“理”并重,使儿童成为品德高尚的人。
正因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重视幼儿家庭道德教育,并将它作为优良传统代代相传,才使我国成为举世闻名的礼仪之邦。只是由于历史上的某些原因,古老的家庭伦理道德曾受到某些不公正的批判,形成了家庭伦理教育的断层,而今天的独生子女成长的环境与过去相比具有一定的特异性,今人教子的心态也往往异于前人。因此,使一些独生子女形成了某些不良的心理品质。其主要原因不在于独生子女本身而在于当前独生子女家庭教育中存在着家长对孩子情感关注过度的倾向——情重于理,缺乏对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进行理性的思考;社会和学校对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宣传的力度不够。因此,我们应当帮助家长正确处理“情”与“理”的关系,指导家长们从古今中外一切好的家教伦理和实践中吸取营养。我们的祖先早就明确地指出,要使孩子成为一个对国家、对民族有用的人,必须使他“立志向善”,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无论将来从事什么行业,品德高尚的人往往能够服众,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较高的凝聚力,易于取得成就,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对道德的具体要求不同,所以古代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也必然会受到时代的制约。我们要根据当前历史进步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根据千百年来人们所认同的人际关系的道德原则,对我国古代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内容予以具体分析,扬弃其特殊的、具体的、个别的、时代的、阶级的特性,把握其一般的、普遍的、共同的属性中能适用于我们今天的内容。我国古代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中的内容免不了会带有一些封建意识糟粕,例如“上贤”、“下愚”的提法里含有对劳动人民的污蔑,“谦卑”的说法里也含有长尊幼卑的等级观念,但其中也不乏超越时代的精华,例如勤劳节俭、自立自强、尊老爱幼、惩恶扬善、诚实守信、孝亲尊师、团结友爱、律己宽人、谦虚礼貌等,仍然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独生子女家庭教育中亟待加强的重要内容。
3、注重借鉴古代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方法。
分析借鉴古人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反思今天独生子女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在现代家庭中,应摆正父母与孩子间的关系,学习如何与孩子平等地交往、与孩子沟通思想,正确施爱,了解孩子的个性需求及原有的情感基础,营造民主的家庭氛围。但是,过度的情感投入却往往会造成父母对孩子的过分呵护,家长的主观愿望是为孩子好,但客观上造成的效果往往事与愿违,如果孩子习惯于受到父母的照顾,生活自理能力差,缺乏独立性,易形成一种依赖型的弱质人格。因为难以自立,就更谈不上自强。不能自立自强的人是缺乏竞争力的人,是难以适应社会、有所成就的。因此,现代社会有人提出了“挫折教育”的口号,建议培养孩子自立自强精神,这是颇具长远目光的。还有一些独生子女的家长忘记了“勤俭兴家”的古训,似乎觉得只要他们在孩子身上投下与自己收入远远不成比例的金钱,以满足孩子高消费的欲望之后,就会换来孩子的发奋苦读,殊不知,奢侈和懒惰往往是一对孪生的毒瘤,他们会毁掉一个孩子的品德和前途,所以在今天的独生子女的家庭中重树“勤俭”家风也是很必要的。古人为儿童制定的“幼仪”、“童子仪”,虽然其内容较为繁琐且形式化,其中一些要求不符合儿童的年龄特征,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度,但它通过在日常生活中对儿童的行为举止予以必要的约束与规范来培养儿童的道德行为习惯,还是值得我们今天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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